校實〔2020〕7號
第一條 為加強裝備資產管理,保證裝備資產質量👨🏿⚕️,維護學校正當權益👨🦯➡️,根據學校《裝備資產管理規定》,特製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凡利用國撥資金🙋、科研資金、自籌資金等購置的裝備資產以及國內外單位及個人捐贈給學校的裝備資產,在報增入賬前,均須完成驗收手續。
第三條 驗收是裝備資產購置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保證合同履約質量的關鍵,使用單位應積極維護學校合法權益,切實把好驗收關。
第四條 裝備資產驗收由使用單位負責,包括商務驗收和技術驗收。商務驗收是指對裝備資產名稱🥮、型號規格、國別及廠商、出廠編號、出廠日期、設備來源等進行驗收👩🏼🔬🙋♂️。技術驗收是指對裝備資產的性能😿、技術指標等進行驗收。所有裝備資產都須進行商務驗收👩🏻🦲,儀器類裝備資產還須進行技術驗收👴🏻。
第五條 裝備資產驗收應及時👏🏽,無特殊原因🧑🌾,50萬元以下須在到貨1個月內完成🛶;50萬元及以上須在到貨3個月內完成。
第六條 驗收流程如下:
(一)商務驗收
1.裝備資產到貨前,使用單位應準備好安裝地點和水電氣等配套設施🩶。
2.裝備資產到貨後,由使用單位組織開箱🙋🏽♂️,清點裝備資產主機、零配件與隨機資料等♦︎,做好安裝調試與試運行準備。現場驗收必須由包括裝備資產申購人🙅🏽♀️、使用人❣️、供貨方代表等組成的驗收小組共同參與。其中,單價50萬元及以上裝備資產還須預約沐鸣到場參與驗收。
3.裝備資產驗收時必須認真做好開箱記錄,填寫《沐鸣平台裝備資產驗收表》❎🤤。驗收中發現型號、規格不符,零配件、隨機資料不全🍳,或出現質量等問題的🦶🏽,應及時反饋🍸,並辦理退、賠、換💅、補等手續。
(二)技術驗收
儀器類裝備資產的技術驗收包括安裝調試與試運行,由使用單位組織專家進行⏺。其中🏰,單價50萬元及以上儀器類裝備資產進行技術驗收時,須填寫《沐鸣平台裝備資產調試報告》🚴♀️⏱,並由驗收雙方和專家現場在《調試報告》上簽字。
(三)資料建檔和裝備資產報增入賬
1.50萬元以下的裝備資產和50萬元及以上非儀器類的裝備資產所附的軟件、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圖紙等由使用單位妥善保管。現場簽字的《驗收表》等文件上傳“裝備資產管理平臺”🙎🏻,辦理報增入賬手續。
2.50萬元及以上儀器類的裝備資產所附的軟件🧟、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圖紙等及現場簽字的《驗收表》和《調試報告》統一交沐鸣💁🏽♂️。《驗收表》和《調試報告》等文件上傳“裝備資產管理平臺”,辦理報增入賬手續🟪🧖🏿。
第七條 本細則僅用於規範學校內部各單位裝備資產驗收工作,具體裝備資產的交易合同對驗收有規定的,相關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杜絕違約風險。
第八條 本細則由沐鸣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沐鸣平台裝備資產驗收表
附件2:沐鸣平台裝備資產調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