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鸣平台實驗室化學廢棄物收集處理管理規定(試行)
(校實〔2017〕2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我校實驗室化學廢棄物的管理工作,使有毒🧍🏻♀️、有害等化學廢棄物的處理工作落到實處,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教學和科研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校園環境和公共安全🦀,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化學廢棄物的範圍
第二條實驗室化學廢棄物是指在本校實驗室進行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的各類化學廢液🏖、殘渣、廢舊化學試劑、廢舊空瓶等👸🏻。
第三章實驗室廢物的分類和一般包裝要求及其他
第三條產生化學廢棄物的單位應按照實驗室廢物分類及包裝要求對實驗室廢物進行分類和包裝。外包裝表面應貼有危險廢物標簽並註明實驗室廢物種類及主要化學成分🌋。對於具體實驗室廢物無法劃入到以上任何一類或包含兩類以上的,由產生單位與廢棄物處置單位進行直接對接和樣品檢測,根據實驗室廢物的組成性質和處置去向確定合適的分類方式和包裝形式。(詳見附件1)
第四條化學廢棄物中列屬於高危化學廢棄物的收集及處理要求🙆。(詳見附件2)
第五條不同廢液在倒進廢液桶前要了解其相容性🙍🏻♀️🤿,再分門別類倒入相應的廢液收集桶中,禁止將不相容的廢液混裝在同一廢液桶內,以防因發生各種反應而造成化學傷害與危害等事故。
第六條各單位應備有專門的實驗室化學廢棄物存儲場所☁️,存放在實驗室的各類廢液桶應放在專門的指定位置,並在相關位置張貼醒目的危險廢物標貼🎩。廢液桶上必須貼上相應標簽⚇。往廢液桶裏傾倒廢液前必須先確認是否同類物質或不會引起反應的物質後,方可倒入。
第七條固體廢棄物必須用專門的紙箱裝好🛖,貼上相應標簽🫸🏼。屬生物類廢棄物的(如EB膠、針頭針管等利器🕵️,等等),必須先進行滅菌、滅活和消毒使其達到生物學意思上的安全要求後裝入專用的塑料包裝袋或利器盒中密封✋🏻,再用紙箱裝好,並貼上相應的標簽🟪🏊🏼♀️。
第四章化學廢棄物的處理
第八條沐鸣廢液收集站(以下簡稱收集站)聯絡有資質單位統一來校裝運外送處理。各實驗室的化學廢棄物收集前采取提前預約製度🫣,並嚴格按照《實驗室廢物的分類和一般包裝要求》執行。各實驗室應預先向收集站申報化學廢棄物數量情況並留下廢棄物信息、相關實驗室及聯系人信息👩🏽⚕️,收集站依據各實驗室上報廢棄物預約總量及時聯系處置單位💔,與處理方確定安排裝運日期後⇒,通過沐鸣網站平臺及時發布化學廢棄物集中收集日期信息。各單位應按要求填寫《危險廢物單》並由實驗室負責老師簽字確認後貼於化學廢棄物收集容器上,自行按時將本單位的化學廢棄物安全送至收集站集中裝運點,並由收集站工作人員審核確定後收儲。
第九條廢棄的劇毒化學品應首先自行作“無害化”處理後再作為一般化學廢棄物處理🥸;無能力自行處理的👳🏽,應及時書面上報安全辦並妥善保管,等候集中處理,其處理費用由各使用單位自行解決🧝♀️。
第十條沒按規定要求對實驗室化學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的,一律不予回收處理。
第五章廢舊試劑空瓶回收處理
第十一條各實驗室產生的化學試劑空瓶可在每個工作日工作時間送交收集站🤸🏻♀️,送交的試劑空瓶中不得含有固體、液體或其他危害性廢棄物,各類廢棄化學試劑空瓶必須用紙箱或塑料包裝袋整齊裝好,並在收集站工作人員檢查後再裝入袋中收儲👩👩👧👦,收集站依據收儲量定期委托資質公司進行裝運處理。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根據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各使用單位在將廢棄物送至校內收集站時將根據所送廢棄物的重量(含包裝)付費,目前一般有機廢液的處置標準為20元/千克(由廢棄物產生單位和學校各承擔50%)🦄。廢舊化學試劑等按處置難度分類計價。
第七章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全校師生員工要樹立環境保護意識,不能隨意掩埋、丟棄各類固體廢棄物和傾倒各類廢液。不得將各類化學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非危險廢棄物中。
第十四條各單位🙇🏻♂️、實驗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化學廢棄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實驗室化學廢液✣、固廢、試劑空瓶等的收集🧑🏼🔧、存放、處置、臺帳記錄等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確保無事故發生👫🏻。
第十五條實驗室化學廢棄物產生單位🫰🏼👨🏻🌾,應建立環境汙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製🙆🏻,製定相關應急預案,消除安全隱患😌👩🏼💼,防止環境汙染等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沐鸣安全辦負責督促各單位做好實驗室化學廢棄物的分類收集登記與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具備有相應能力與資質的單位定期來校收集處理。
第八章獎懲及其他
第十七條學校鼓勵和支持各單位實驗室對各類化學廢棄物進行充分回收與合理利用。
第十八條對在化學廢棄物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或成績突出的個人及單位🕵🏼,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對化學廢棄物管理不力,隨意丟棄🚑、傾倒或排入下水道等違法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處分、罰款並通報批評🦺。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給予處罰🎥,並追究有關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學校安全環保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
實驗室廢物的分類和一般包裝要求
序號 | 種類 | 推薦包裝(其他包裝形式需事先確認) |
PP塑料袋 | 小口塑料桶(5L) | 小口塑料桶(25L) | 紙箱 | 開口塑料桶(10L) | 開口塑料桶(20L) | 開口塑料桶(50L) |
1 | 抹布,手套🤌🏻、口罩、空塑料瓶等一般實驗室固廢 | △ |
|
| √ |
|
| √ |
2 | 含針頭等尖銳物的固廢 |
|
|
|
| √ | √ | √ |
3 | 空玻璃瓶,廢棄玻璃容器 | △ |
|
| √ |
|
| √ |
4 | 報廢試劑*(獨立小瓶,要求酸堿分開📛、氧化性還原性分開、高危清單單獨分開) |
|
|
| ☆ |
| √ | √ |
5 | 中性廢液 |
|
| √ |
|
|
| △ |
6 | 堿性廢液 |
|
| √ |
|
|
| △ |
7 | 酸性廢液 |
|
| √ |
|
|
| △ |
8 | 高毒性、高活性廢液 |
| √ |
|
|
|
|
|
備註🧚🏽🧑🏻🏫:1.*含溴🙁、碘的廢試劑單獨包裝;√推薦使用;△可以使用但不推薦👩🏼🍼;☆小紙箱🧑🏽⚖️,註意防震🙆🏻♀️。
2.產生單位應按照上述明確的實驗室廢物分類及包裝要求對實驗室廢物進行分類和包裝👩🏿⚕️。外包裝表面應貼有危險廢物標簽並註明實驗室廢物種類及主要化學成分。對於具體實驗室廢物無法劃入到以上任何一類或包含兩類以上的👩👧👧,由產生單位通過安全辦或與廢棄物處理公司進行直接對接和樣品檢測,根據實驗室廢物的組成性質和處置去向確定合適的分類方式和包裝形式。
附件2
實驗室廢物高危清單
序號 | 分類 | 示例 | 特殊包裝及接收要求 |
1 | 特殊重金屬鹽及單質類 | 鉛🛬、汞、鎘🐫、鉈🎖、銦🤾♀️、鋨 | 僅配合政府沐鸣的專項行動 |
2 | 氣霧罐類 | 噴霧劑👱♂️、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承壓容器 | 單獨包裝🌯,物料保持在安全儲存溫度以下,同時避光🐸、避震 |
3 | 爆炸品類 | 疊氮化物、重氮化物👨🏽🦲、有機多硝化物、硝酸銨、雷汞、高氯酸🧡、高氯酸銨🍳、 |
4 | 強氧化劑類 | 過化物:無機過氧化物🧑🏿🦳、過硫化物🕶、過碳酸鈉🧑🏼🚀; 高化物🌴:(高)氯酸(物)🎓、(高)錳酸物、(高)錳酸物🛷、高錸酸物👖; 重化物:(重)鉻酸(物); 亞化物:亞氯酸物、無機(亞)硝化物; 次化物: 次氯酸物🖐🏼🏋🏼; 超氧化物:超氧化鈉、超氧化鉀👆🎅; 其他:溴化物、五氧化二磷、三/五氟化溴🌃、氟化溴、漂粉精、四硝基甲烷👨🏻🎤、二/三氯異氰尿酸、氧化銀; | 單獨包裝,避光、避震🎶,儲存溫度在30℃以下 |
5 | 有機過氧化類 | 有機過氧化物、有機多氧環物、催化劑糊(H/HCH)、過有機酸、土荊芥油 | 單獨包裝🕶,避光、避震,冷凍密封 |
6 | 自燃、遇濕易燃、其他強還原性類 | 自燃類:硫化物、連二亞硫酸物🌃、有機鎂、烷基鋰、烷基鋁及其鹵化物、烷基鋅、烷基銻、烷基硼⛲️、鋇合金🙇♂️、鎳催化劑、鋁鎳合金、三氯化鈦、鋯/鉻/鈦粉🌁、硼氫化物⛓、白磷、醇鈉、環辛二烯磷; 遇濕易燃💂🕴🏼:鋁粉、鋅粉😰、鈰粉、三氟化硼醚絡合物、氫化物⛹🏿😁、碳化物、矽化物、磷化物、氮化物、氨化物🤷♂️、硼氫化物🚵🏽♂️、矽烷類 其他強還原性類:肼類 | 單獨包裝,要求避水、避光、避震,同時儲存溫度在30℃以下 |
7 | 特殊酸類 | 氫氟酸、濃硫酸(≥70%)、濃硝酸(≥65%)📞、氯磺酸🧑🏻🦱、甲烷磺酸 | 單獨包裝,要求物料包裝儲存時有隔離措施 |
8 | 特殊堿(土)金屬單質類 | 鋰、鈉🙆、鉀、鈣🏇🏿、鎂、鋇、鍶、銣👰🏻、銫、鈁及其合金 | 單獨包裝🐸,要求物料用煤油封🏄🏿、對於鋰要求石蠟封 |
9 | 無可識別標簽信息類 | —— | 單獨包裝,物料保存在安全儲存溫度以下,避光🔝、避震,避水、隔絕空氣🤳,同時物料包裝儲存時有隔離措施 |
備註🤷🏽♀️:一般包裝及接收要求 1.每類廢物單獨分開包裝,每個包裝上附有廢物清單😫👨🏽⚖️;2.所有物料進廠前需做放射性檢測👩👦👦。